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近日,家住沙市区长港路的王女士非常苦恼,因为她住了十多年的房子,现在办理过户遇到了难题,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住在长港路床单总厂生活区,她告诉记者,十多年前,她的公公婆婆从同事刘先生手中买了一套半产权房。2011年单位房改时,王女士家出钱将这套房剩下的一半产权也购买了,但因为申请登记时留的仍是原房主刘先生的名字,所以办理下来的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原房主刘先生名下。现在,王女士一家就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王女士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套房写的刘先生夫妻俩的名字,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刘先生夫妻俩共同签字。
于是,王女士他们找到了原房主刘先生,但得知原房主夫妻在卖房不久后就离婚了。
随后,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原房主刘先生,想获知一些刘先生前妻的消息,但刘先生并不愿意多谈这件事。目前,王女士一家正在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
其实,我们之前也报道过多次因为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纠纷,那么此类纠纷应该如何避免呢?律师提醒大家,购房后,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
买房不是件小事,也希望大家记住律师的提醒,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除了要及时过户,也要核实房屋的产权信息,并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