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逾期不办产权证,霸王条款欺业主

胡哥希望您能看到这封啊,怀着对嘉兴这个人杰地灵,和共产党诞生地的崇敬和对胡哥的热爱。我选择着来嘉兴安家就业,买了万达二期的房子。合同上承诺5月26号拿到房产证,本想着孩子可以过来上学。可是万达一拖再拖直到7月份还是没有明确的答复,导致孩子不能入学,家人无法团聚。用妻离子散、惨绝人寰来形容都不过分吧。万达这么大的公司还有点诚信吗?各种流氓条款给业主挖坑,还污蔑业主是黑心炒房团。就是还乡团来买房也没有理由不给办产权证吧。我要是炒房团我和万达折腾什么啊。推翻所有法律依据的条款。作为弱势群体我们能怎么办。有困难找政府,人民政府要为我们业主做主啊。
陈先生你好,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第25页第十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补充约定中第五项双方一致同意将合同第十六条变更为: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依据上述约定,开发商尚未产生违约情况,经联系,开发商表示现正积极办理产证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想与您电话沟通,但您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