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动车被占位问题

一直以来机动车未按规定位置停放都在被从严处理,但对于非机动车,商铺店主,垃圾桶等物件占用机动车位从不严惩,本应该确实是公民自觉的不占用,但是当不能自觉遵守时,是否可以如机动车一样做些严惩,不然机动车主好不容易看见车位,结果被这样占据伤不起
感谢钱小姐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机动车,商铺店主,垃圾桶等物件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等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将对此进行清理,并对非机动车作出罚款5元或50元不等的处罚,。此前我局交警大队已经做了大量的清理工作,已对部分非机动车占位等行为作出了相应的罚款处罚。同时对一些车主店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不得用任何方式占用停车泊位。
嵊州市公安局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