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泰和地中海小区4号楼3单元的住户,现有装修质量保证金一事向您求助。泰和地中海小区物业公司向正在装修的业主征收装修质量保证金,以保证房屋不受主体损失,于是本人于2012年8月1日向当时的小区物业公司北京城建燕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缴纳了一笔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本小区于2016年8月更换了物业公司(泰和嘉翔物业),当我们向嘉翔物业索要装修保证金时,嘉翔物业以账目不明的理由拒绝向我们退还装修保证金,我们也无他法,现向您求助!
泰和地中海由泰和嘉祥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复:经核实,此业主所执3000元押金条费用是北京城建燕远物业公司于2012年收取的,不是现物业公司收取;因为北京城建燕远物业公司(第一家物业公司)撤出管理后未和银川泰和物业公司(第二家物业公司)做交接手续,而银川泰和物业公司(第二家公司)撤出管理后也未和现泰和嘉祥物业公司做交接手续,所以,此业主须联系北京城建燕远物业公司(第一家物业公司)做退款手续,建议业主也可通过诉讼方式向北京城建燕远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债务追讨。现物业公司可配合业主提供北京城建燕远物业公司法人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协助业主办理押金退款手续。还望业主理解!
贺兰县住建局 2017-02-15 16: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