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山镇植林村第五生产队良田耕地被非法承包建房!镇国土所定性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县国土局定于2016.12.26来现场拆除,回山镇镇长胡斐渔镇长阻拦执行,拖延哄骗植林村村民。2017.1.6上午9点半,植林村生产队代表再次询问了解此事,得到回复是:按程序来。随后驱赶几位生产代表,扬言并打手机动作,叫警察来考走他们,代表无奈离开!农民告状无门,希望上级领导能依法处理!
你于2017年1月17日向省信访局反映的编号LD20170003945号信访事项,我回山镇于2017年1月18日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于2017年3月24日反映,回山镇植林村第五生产队良田耕地被非法承包建房!镇国土所定性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县国土局定于2016.12.26来现场拆除,回山镇镇长胡斐渔镇长阻拦执行,拖延哄骗植林村村民。2017.1.6上午9点半,植林村生产队代表再次询问了解此事,得到回复是:按程序来。随后驱赶几位生产代表,扬言并打手机动作,叫警察来考走他们,代表无奈离开!农民告状无门,希望上级领导能依法处理!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磐新二期项目起点为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双彩互通出口,终于植林村,与新昌至磐安公路现一期工程终点相接,路线全长15.65公里,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为3.32亿元。该工程的建设对完善公路网络,提升跨市、县公路通行能力,促进新昌、磐安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8月,浙江永达交通有限公司为实施磐新公路二期扩建工程需要,向植林村村民委员会租用了该村位于拔尖岭水库边的废荒场地作为拌和场用地。后由于场地偏小,故该公司又向该村2户农户租用了部分土地,并搭建了简易管理用房。对以上租用场地,该公司承诺在工程结束后予以复原。因该宗土地涉嫌违规用地,现已由县国土部门按程序启动相关处置工作。三、办理依据及处理意见:根据上述调查,因该宗土地涉嫌违规用地,现已由县国土部门按程序启动相关处置工作。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新昌县人民政府(县信访局内)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经办人:潘伟东联系电话:86337706
回山镇 201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