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

投诉人:张建伟联系电话:13482228421被投诉人(单位):浙江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17584100(销售经理)、15712626220(置业顾问)请求事项: 请求浙江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就泰富世界城1幢220号商铺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共计人民币30000元整。投诉事由:本人于2017年5月7日认购了泰富世界城1幢220号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开发商是浙江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本人发现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正当的经营行为,故要求该公司退还本人购房定金,理由如下: 1.在本人看房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向本人极力推荐该房屋,说是可以在买下该房屋后可以将其返租给开发商统一管理,并且说这样做的收益很可观等误导性的介绍。后来,经本人了解后得知,该做法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2.在本人进行实地看房的过程中,销售人员介绍说该房屋已经完成了出租,正由第三方租户统一经营管理。其做法涉嫌一房两售。 3.在之后的合同磋商过程中,本人因了解到其售后返租的做法是严重的违规操作行为,故提出买下该房屋后想自己经营,不与其签订之前销售人员推荐的相关返租协议,却遭到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的拒绝,该公司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本人如果不签返租协议将没有资格购买该房屋,并且定金不予退还。该公司的做法已经严重违背了销售过程中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消费意愿。(以上各点都已取证)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提起投诉,望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帮我协调处理,要回定金30000元整,不甚感激!
该件属投诉举报件,依据法律优先的原则,已录入《浙江12315行政执法系统》(登记编号:3304030000000201705190695)处理。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 20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