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我市现出现两家二手车经销企业,以交易市场的名义开具市场专用发票,严重扰乱了二手车经营秩序,造成恶性竞争,现提出以下问题,请政府部门予以明确:一、“浙江力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和“浙江浙联二手车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均无实体市场,也未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是否就是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此致!2016.12.14
你于2016年12月14日向领导信箱反映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关事宜”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浙江力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没有在衢州进行过市场名称登记,没有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不属于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浙江浙联二手车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在衢州进行过市场名称登记,没有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不属于二手车交易市场。三、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要求和条件: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申请市场名称登记,应当由市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三)利用现有房屋举办市场的,应当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租用房屋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新建市场营业用房的,应当提交规划、质量、消防等分项验收合格证明; (四)划行归市及配套设施布局图; (五)市场举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市场投资经营资格或“市场经营管理”的经营范围); (六)市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董事会决议)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此外,各类市场设立还要符合《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指导意见》要求。)联系人:周群英 联系电话:3040876
衢州市市场监管局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