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九华乡沐一村东边小溪原来农民种植地的过水桥被大水冲了有大约三年已经严重让农民种植农作物带来不便因去小溪东边需要绕行一大圈才能到对岸所以对岸土地基本导致荒废本人要求花一两天时间做一条临时过水桥暂时便于大家这是祖宗就有的桥
你于2017年6月28日,向柯城区信访局反映的希望沐一村修简易桥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7月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你反映的桥原先坐落在庙源溪官庄堰上游,河对岸是沐一村农田。该桥为用涵管作为桥墩,空心楼板作为桥面搭建的简易便桥(未经审批),由于溪水冲刷严重,已成危桥,在两三年前已要求村里设立警示标志,禁止继续使用。处理依据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取得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签署规划同意书。”处理意见:1、原先小桥属于危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现已在庙源溪两侧建设绿道,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也比较方便;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此处建桥需要结合庙源溪整体规划设计并由水利部门审批方可。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柯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