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你们好!!
本人于2009年11月在佛山购车入户,因本人户口在佛山禅城,现想把车辆迁出到湖南省永州市入户,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迁出又如何办理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请给予指导,为谢!!
如果确认名下车辆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可以到车辆登记地办理迁出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2014-02-11 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