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插”治理排查不力 九江浔阳区23人被追责


在“违插”治理项目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自查自纠阶段问题零报告的渝水区、贵溪市、浔阳区,在接受6个省直单位联手开展的专项检查时,被查出均存在严重漏报、瞒报问题。4月1日,省纪委对三地“违插”治理项目问题排查不力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记者获悉,九江市浔阳区责任追究23人。
  其中,浔阳区纪委监察局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发改委主任谌善龙、副主任余剑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区政府采购办负责人邵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家明4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教师进修学校仪器电教站站长万凌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刘发荣(非中共党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省纪委发出的通报强调,“违插”是损毁干部的重要“雷区”,抓“违插”治理不是一阵风,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规定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敢于担当、较真叫板,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更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
  通报指出,专项治理就是要奔着问题去,目的是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绝不能遮遮掩掩、欺上瞒下,有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问题不处理,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插”专项治理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