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这句话,就是对父母之爱的最好诠释。
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也许会出现一些令父母不如意的地方。但有责任的父母,都会循循善诱,用爱去包容一切,感化一切。
看了下面这个案子,却让人心疼。从办案民警,到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法官,再到记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沉重万分。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12月14日下午,当湖街道通界村囤园里一户出租房外突然来了几位民警。这时,房东意识到,这房客家出事了。
房东的猜测不无道理,因为自从房客家的大儿子小豪从老家来到这里后,就经常遭受母亲阿娟的毒打,身上的伤痕从来没有好过。
他也亲眼看到过阿娟打孩子的情形,那真是往死里打的惨状。为了防止出意外,他告诫阿娟,如果再这样打孩子的话,房子就不租给他们了。
听到这样的话,阿娟收敛了一阵,但是过不了多久,阿娟又开始打儿子了。
这次,终于出事了,而且是不可挽回的悲剧:小豪被母亲打死了。
阿娟夫妻来到平湖已经6年,共养育了3个儿子,小豪是最大的一个,但也只有5岁。前几年,小豪被放在老家,直到去年初才接到平湖来,因为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
接到这里后,小豪就被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幼儿园读书。
阿娟说,她之所以这样打他,是因为小豪经常说谎话,还在学校里与同学打架。她想通过这种棍棒式的教育,让孩子改过来。
阿娟租房的边上有一个竹园,这随手取来的竹条就成了抽打儿子的工具,有时她甚至会用电线抽打。竹条与电线虽细,却更能伤人,一阵乱抽之后,小豪身上总会留许多伤痕。很多时候,直到抽出血来她才罢手。
有一次,因为小豪不听话,阿娟就用衣服把他的双手绑起来,然后吊着打。在邻居的阻止下,这次打骂才停下。
又有一次,阿娟拿着竹条抽打小豪的耳朵,看着鲜血流下来,阿娟才住手。
她的这种虐待式的殴打,遭到了周围居民的指责,可她依旧不听劝说,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小豪死亡前两天,阿娟又打他了,打了之后,还用脚踢他,把他踢出老远。小豪哭着爬起来,抱着她的腿,苦苦哀求,可阿娟再次重重地把她踢了出去。
就在第二天,阿娟闻到小豪嘴巴里有严重的臭气,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配了一些药后,他们就回来了。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小豪就产生头晕、呕吐现象。就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豪没有了呼吸。
经过检查,小豪的肠子都断了。阿娟怕承担责任,还谎称是儿子前一天爬九龙山时摔伤的。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在母亲的拳打脚踢下终结了。
小编有话说:
家庭暴力之所以如此长久在在我国存在,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前家庭暴力在我国不是违法行为,甚至在观念上是鼓励的行为。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获得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给家庭成员间关系缚上了一份强力的约束。“清官难断家务事”也成过去,如果发现有家庭暴力情况,希望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来源:南湖晚报
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楼主,图挂了
女人渣,把她送到男监狱吧
孩子不自己教育,想拿来就是成品,太不实际了。
这是要坐牢的吧,莫名的让我想起了陈乔恩!
是家庭的悲剧
更是社会的悲剧
小孩子纵有千错,也不该如此恶毒的打他。好了,现在被打死了,后悔还来得及吗?
把自己对生活的不满发泄在一个小孩身上,足以见得他的智商有多少。
我就知道肯定是外地人干的
母老虎一只
我们家养的狗狗都舍不得打,因为狗狗也是家里成员之一,何况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她还不配做家长
人权呢?生存权呢?中国式教育?
打,可以,但是有个度
为什么会想到陈乔恩啊~
如今反正没有个理字,社会教育这代人扭曲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