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中央大街相关的验收证件还没下来再次违规交房,一般楼层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c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10cm;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cm,高层建筑楼层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cm。相关业言主在2017年2月初,直接投诉到建设局,反应楼层厚度及窗户达不到国家的标准。5号楼楼层厚度只有9cm不到,4号楼有业主打穿楼层发现厚度更是相差过大。建设局在2017年2月6号组织开发商,施工单位,律师,业主进行实地测量,达不到国家标准。2017年2月7日下午2点左右在建设局进行商讨,需要给业主一个比较满意的回复。至今为止,还有不少业主想退房,想维权,特别是4号楼,还有业主已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不过结果,极有可能是不了了之,但愿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由市或省里建设局相关单位对中央大街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华润燃气公司搞垄断赚黑心钱,要求中央大街所有的业主去他们指定的一个关系店购买厨具用品,只要不是华润要求的店购买的他们燃气公司都不给业主通气,希望政府房产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核实管理,买个房子真心不容易,但不是这里卡着业主就那里故意算计我们群众,请父母官余书记督促职能部门好好管理一下,买个大产权也这么揪心 。
5号楼的的设计真他妈的稀烂,卫生间设计格局根本不合理,不知道大家都是忍气吞声的收房还是不敢合理维权?卫生间的窗户正对着厨房的脑残设计,我看过很多5号楼已经装修了的住户,这么不合理的脑残设计居然没有一人去反应去维权?而且小区完全没有绿化,不符合根本设计要求,9.7号,5号楼广恒房地产才正式拿到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交房本来是要等到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房,而广恒在16年合同书上是10-30号交房,后推迟到12-16号交房,说是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问起他们的工作人员具体得到那个政府部门的同意交房,竟无一敢回答,支支吾吾,也提供不了有效的政府书面交房意见书。我不知道将军城的上千户业主如何想的?本人从来没有收房,广恒的态度也一直遮遮掩掩。合同版本居多,据说中央大街广恒房地产从先前开发商转包过来,广恒成立时间大家在工商系统可查,资质各方面承担上亿建设工程的能力非常值得质疑?这里面有什么其他的关系也不得而知。我们现在要求的是广恒房地产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违约在先逾期交房的赔偿,设计不合理的赔偿,绿化面积不达标等一系列如何赔偿?以及退房。必须要警示起来,这个是关系到我们自己的利益
巡视组。。。。。。。
红安商品房有问题的好像不止这一个小区,不知道都解决没。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反映问题。实在不行的话,湖北省委第一巡视组好像正在红安。
我家的煤气就没通,也是要安装专用的灶具才可以,要3000多才可以通煤气,我就用煤气瓶看他怎么办?
父母官是麻村的父母,不是红安的,你找他不是搞笑么?他巴不得红安越穷越乱
东湖社区:
2017年9月13日,有网友在“红安论坛-东湖社区”上发帖,反映将军城中央大街4、5号楼相关质量和手续问题。收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质量监督站、燃气办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于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红安县将军城中央大街4#5#楼的开发单位为湖北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为冯艺;施工单位为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中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对于该项目业主投诉问题自去年9月就已出现,我局分别组织多次调解,还于2016年10月13日、2017年2月就相关调查协调情况,向政府办和信访局进行了回复汇报。各次业主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化解结果也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此次业主网络发帖可能是对前期协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达成协议的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不全面。
二、关于对4、5号楼楼板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楼板问题,我局已于今年3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测,结果如下:
1、将军城中央大街5#楼803,业主陈龙;对混凝土现浇板厚度进行测量,测量值分别为109MM、119MM、113MM、104MM、111MM。
2、将军城中央大街5#楼1301,业主李伟;对混凝土现浇板厚度进行测量,测量值分别为147MM、139MM、149MM。
3、将军城中央大街5#楼1702,业主付世杰;对混凝土现浇板厚度进行测量,测量值分别为135MM、124MM。
4、将军城中央大街4#楼1603,业主张利波;对混凝土现浇板厚度进行测量,测量值分别为114MM、133MM、137MM、142MM、156MM。
5、将军城中央大街4#楼2502,业主秦基伟;对混凝土现浇板厚度进行测量,测量值为141MM。空中花园房间混凝土现浇底板对角线标高最大高差达6CM。客厅凝土现浇底板对角线标高最大高差为2.9CM。之后,我局责成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将积极的配合业主进行维修处理,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5#楼803、1301、1702, 4#楼1603存在的楼板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并在我局质量监督站及监理的监督下,已在房屋竣工验收和交房前已经全部整改处理完毕。
三、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和交房情况的回复
去年,将军城中央大街因项目竣工验收未完成,迟迟不能按合同交房,业主意见很大、投诉较多,我局在督促开发商积极组织问题整改的同时,责成项目施工及相关单位迅速完善资料、手续,搞好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应广大业主要求及早交房。同时,我局要求开发商必须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方可交房。之后,在我局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项目参建五方责任主体组织了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程序、结果均得到我局相关监督部门认可。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因开发商与施工方工程款问题,相关手续不能到位,直到今年9月才依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目前,该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程序全部完成,业主可依合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
四、关于5号楼房屋户型的问题回复
该项目施工图纸是由设计单位设计,经图审机械审查合格后方组织施工建设的。房屋户型是售房前就已定下的,业主购房前应对户型进行了选择。对房屋户型的设计问题,我局无变更权和管理权。至于其它用户均对此没有意见和投诉,应该是业主与开发商多次沟通协调、相互理解、达成一致的结果。
五、关于燃气问题。
关于投诉“华润燃气公司搞垄断,要求所有业主去他们指定的一个关系店购买厨具用品”一事,通过对华润公司调查,确定其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应当持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相关规定,红安县的燃气器具实行的是适配性目录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的品牌灶具必须符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方能上市销售。目前在红安已备案的燃气器具有77个品牌和店铺,不存在指定一家购买的情况,且华润燃气公司从未指定用户购买其中一家的燃气用品。
2、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其安装维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燃气使用要求;负责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器具)的规定,燃气器具安装必须由已取得《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维修。因此,用户购买了已登记备案的燃气器具,由已取得《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安装公司进行安装,安装合格后再由安装公司粘贴《安装维修合格证》,方能通气点火;
3、通过调查发现,部分用户为图便宜和省事,不顾及自身用气安全和法规要求,购买未登记备案的品牌灶具后自行安装,致使天然气公司不予通气点火,才会导致其投诉。
我们建议该该网友可针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开发商的沟通、协调,以求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这个回复,大家理解不,服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好,我投诉湖北省红安县中稷集团是一个欺诈骗子企业,我是福建省九鼎公司承包中稷集团投资者,也是受害者,2014年我压金300万元至今不还,耍无赖,欺诈,骗子,它根本就没有工程欺骗我们压金钱,靠上面有大领导保护,无法天,法院判3也无用,官商句结惨害民众目无王法,望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管管,把这个垃圾桶集团绳之于法,还老百性一个公道,别再让这个垃圾集团在社会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