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卫生局就福利体检乙肝检测问题作出回复

我前几天投诉佛山市一医院发言人违背国家有关政策问题,要求卫生局跟进处理,不料,被卫生局转移到市一医院处,我想质问卫生局,投诉事件让被投诉人去处理,这样符合逻辑吗?这样踢皮球难道不是你们行政不作为吗?
然而更令人气愤的是,佛山市一医院发言人不但没有反省自己误导国家有关政策,反而嚣张地将投诉定性为“无聊、不予回复”!
在此,我想质问佛山卫生局,
1、你们有没有将广东省卫生厅粤卫明电〔2010〕49号文件转发给佛山市一医院?
2、医院是否可以接受用人单位在福利体检中进行乙肝检查?
》》》原贴内容:
投诉市一医院网络发言人业务素质问题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发言人在2010年12月2日在有关乙肝投诉问题的帖子回复内容:“国家是禁止做入学、招工就业的乙肝检测,福利体检不在此列。.....”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发言人误以为“福利体检不在国家禁止乙肝检测范围之列”,这完全没有领会卫生部及广东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卫生厅粤卫明电〔2010〕49号文件主要核心内容:
1、取消健康体检套餐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也就是乙肝项目不得列入任何名目的体检套餐)
2、不论受检者是否知情同意,都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委托进行乙肝检测;(也就是禁止了用人单位福利体检中的乙肝检测)
这难道佛山市卫生局没有向下级转发广东省卫生厅粤卫明电〔2010〕49号文件吗?
请尽快调查跟进处理,谢谢!
gdxz网友,您好。我局在今年8月份收到广东省卫生厅粤卫明电〔2010〕49号文件后就转发给各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求贯彻执行。
2010-12-07 23: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