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与网友争吵了几句,就被供出嫖娼的情节。绍兴新昌的齐先生在浙江在线民情巷论坛发帖称,当地派出所为完成抓嫖任务,对自己采取刑讯逼供等手段,导致自己有了“嫖娼”的污点。
新昌县公安局对此回应称,齐某在接受调查时承认了嫖娼行为,公安机关并未采取刑讯逼供等手段。同时,由于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目前已无法调取当时的监控视频。
民情巷链接:《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将炮制冤假错案的游戏玩到了极致》
微信好友竟涉嫌卖淫 网友自称“被嫖娼”
绍兴新昌的齐先生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去年9月底的某个晚上,他路过微信网友“相儒以沫”楼下时,边走边发信息与她聊天,但没聊几句就起了争执。齐先生说,当时也没放在心上,发了两条短信后就没再联系过。
按照齐先生的说法,他在4天后忽然收到新昌县城东派出所的电话,要求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我当时还以为是警民合作,但没想到对方挂电话前说了句‘不来后果自负’。”齐先生说,到了派出所之后才知道,微信里那个“相儒以沫”涉嫌卖淫被警方抓住,并招供曾为齐先生提供过有偿性服务。
“从上午10点持续到下午13点左右,整整持续了3个小时。我如实陈述,被民警认为是不老实和撒谎,得到的回报是拳脚相加,还相继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民警抢走了我的手机,翻看手机中存储的个人隐私。”齐先生回忆当时的情形,说他在派出所被迫承认了“与失足女卖淫嫖娼”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等情节。
借“叔叔是检察院领导” 避免拘留 无意间听到秘密
在被送到看守所后,齐先生谎称自己叔叔是“检察院领导”,而看守所医生也马上给出了“三级重度高血压不宜拘留”检查结果和建议。
“从看守所到城东所有很远一段路,途中我问押送民警:你们扫黄的任务是不是很重,需要这样子搞?”据齐先生回忆,当时民警的答复是:“任务倒还算好嘞,关键是两个所在比。”
齐先生本以为警方没有拘留他,也没有给他《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事就算告一段落。但没想到,几个月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找到他,要追究党纪责任(他是党员)。齐先生这才重新想起此事。
此后,齐先生曾提起行政诉讼,但因为手里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并不受理此案。他有先后通过多个部门开始信访,至今没有解决此事。
齐先生说,他与这位“相儒以沫”只是普通网友关系,并未发生过性交易。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甚至将当晚的聊天记录以及几位朋友的证词都发到了浙江在线民情巷论坛。
手机截图显示,对话的时间是9月22日1点48分左右,也就是他向当地公安承认嫖娼的时间。除了聊天记录,齐先生还贴出了几位朋友的证词,试图证明公安部门曾对他刑讯逼供。
当地公安否认刑讯逼供 称相关监控视频已无法找到
接到齐先生反映的问题,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了新昌县公安局,并得到了答复。
“2014年9月23日,当地城东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涉嫌卖淫的违法嫌疑人韦某,根据韦某交待,其曾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并收取100-150元不等的嫖资……齐某承认了自己的嫖娼行为……但齐某在送至拘留所体检时,其被查出患有高血压,不适宜拘留。”5月28日,新昌县公安局第一次给出答复,但并未回答涉及“刑讯逼供”的问题。
“民警依法对齐某进行人身检查、询问调查,未对齐某进行刑讯逼供……在对其进行检查过程中,齐某坚决不肯配合,同时拼命挣扎拒绝交出手机。城东派出所依法对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完全合乎法律程序。”今天,新昌县公安局给出第二份答复,否认刑讯逼供。
至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问题,公安局方面称,当时已送达齐先生,如有需要,他也可以向派出所索取。此外,由于过去时间较长,当时对齐先生询问时的的监控视频已无法再找到。因此无法提供这一方面的资料。
大家来猜猜,该相信谁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挖了条泥鳅,公公说清蒸,婆婆说红烧。
我们中国人的生活,真的象这煮泥鳅的小媳妇,日子难过啊。
这个视屏没有了你懂的 。
这个问题上要适用无罪推定原则
现在公安为了防止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审讯室都有视频监控,没有,那就是大家都懂的,现在公安也是失去公信力,这案件仅靠口供也不能成立,物证呢?
新昌公安的回答大家应该都懂得,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上这来说?当时就可以复议和诉讼,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还是一个党员,也明白可以申诉权利吧?没有证据,怎么证明你说的有理?
没骨气
来出气
你这个共 产 党 员这么快就屈招了,如果在战争年代,还不是个叛徒?
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怎么到现在才来说?
还有你进的到底是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你说了个某亲戚,警察就相信你了,这个警察这么弱智的啊?
楼主你当我们傻还是你自己傻?
不管谁是真的,一个有家教的男的,是不会和这种三五不识七的女的微信联系的,NO ZUO NO DIE,自己找的。
跟卖淫女有电话往来, 这党员的智商, 自我保护能力都要加强!
警察冤枉你可信度不高!但一般卖淫嫖猖也得抓现行, 光凭口供缺乏法律依据!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惜现在雪都不下了。
欣赏天 朝警察抓黄嫖赌的能力与积极性。鄙视大陆警察抓小偷抓社会治安的能力 与效力。
因为没有开出行政拘留之类的文书
谁知道网友是卖淫的?
连人家住址都知道了,已经不能称之为“网友”了吧??
同意!首先他自己就不是啥好鸟儿!
这是不可能的。拘留所凭什么执行?嘴巴说说就关人了,国内法制怎么差,也没差到这地步。问题是当事人能否公布下裁决书内容,因为涉及隐私,只有当事人能决定是否完整公布,以正视听。
呵呵,我也知道某些网友家的!~那不能算是网友吗?
齐先生本以为警方没有拘留他,也没有给他《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事就算告一段落。但没想到,几个月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找到他,要追究党纪责任(他是党员)。齐先生这才重新想起此事。
没有拘留啊!~大哥你看清楚!~
没啥好坏,是对卖淫女有兴趣的鸟
去年9月份发生的事情,为什么要到今年5月份来说???
怎么个刑讯逼供法?你说有人打你,总要说出用什么东西打你什么部位吧?
因为已经送到拘留所,入所要手续,是另外一个单位,不可能凭这个单位说几句就关人,没有这样的事,拘留所也要负责的,所以这个手续一定是全的。可以在新昌局内部开证的存根上就可以查出,没有人会或者敢在这事上做假。问题还是当事人自己,目前对已了解的公安认定的事,能否公开下?到底公安是怎样写?怎样认定?这才是讨论的主题。
好多年以前在广东,抓了一个小偷就把所有的案子让你承认,哄,骗,打,如果你承认了那你就10年打底,本来你犯的事只是几个月的,现在要坐10年把别人的事情让你承认,有关系的就可以走人了。多少这样的案件呀!
不给文书就是程序不到位!~所谓的入所手续完全可以内部操作,事后补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录像居然会消失!~
公安部门也有这样的指标和任务吗?5楼(不读书生)的帖子:
无语,你也配做党员,真为党丢脸,党员的质量不提高,迟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