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同志您好! 我在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滨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做设备维修工作,我于2月16号到厂17上班,我进厂时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们公司是私人企业又承包给第二方老板,现因我要去国外工作,我于3月19号向公司负责人口头辞职,但公司至今都没给我结算我应得的劳动报酬。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拿到我的血汗钱?望省长同志能为我们农民工主持公道!如有打扰请您谅解! 2017年4月5日
您好!您来信反映“其要去国外工作,3月19日向滨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口头辞职,公司至今没给我结算相应劳动报酬。”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该件后,我们即与被投诉单位联系,经说服和沟通,被投诉单位同意按实际天数每天200元结算。现被投诉单位已与您达成和解,待辞职满一个月后,由被投诉单位打入您的个人账户。您也表示满意。经办人:杜茂荣联系电话:85681215
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