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55号)中的第三条“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予以综合奖补。”
我想咨询下,这个计划中的本条落实情况是怎样的?
老师:
你好。你的网上来信《咨询落实情况》收悉。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精神,我市市级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已拟订,近期会出台;各县(市、区)、经开区正在依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均会落实。
龙岩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7日
(龙岩市教育局于 2016-10-18 14: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