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黄梅县财政局从严从紧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黄梅县财政局
时间:2017-09-29 评论 (0条)
部门预算是实施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基础,既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审查监督的重点。近日,黄梅县财政局积极安排部署全县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以《预算法》为遵从,落实部门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中呈现新特点。
一是进一步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增强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单位在向县财政局报送部门预算时,必须同时报送由本部门、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预算编报说明,对其预算编制的准确、真实、完整和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主动接受县人大和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实、编细、编精2018年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及时清理、预计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数额,全面、完整地在2018年预算中反映,对部门结余或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加大清理整合项目资金力度,用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生态建设等重点项目,增加财政有效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财政可用财力,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保人员工资发放、保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 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改变以前先预算、后绩效做法,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绩效评价。2018年,预算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评审和绩效监控力度,在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支出和支出绩效评价差的,将在年终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时,收回统筹使用。
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 。政府采购做到“先预算后采购”,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法规,在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内,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除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项目除外,没有预算不可采购,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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