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委办发[2015]44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有一个军转干部1995年12月入伍,1997年成人高中毕业,2000年7月军校中专毕业,少尉14级2档& #40;转业后现工资档案记载为科员十四级二档& #41;。2003年7月中尉13级4档& #40;转业后现工资档案记载为科员十四级五档& #41;。2004年9月转业,其工资待遇对应为科员十四级六档。到2015年1月,其工资待遇为科员二十三级五档。从2000年7月算起,其科员任职已满12周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现想问这一个军转干部2015年1月能否晋升职级到副科长级?
已致电来电者,了解到其工作单位归属地为温岭市,他反映的情况涉及职务职级并行政策,该政策为各县(市、区)管理,市本级没有该项政策。来电者表示他已经向温岭市反映,无需再将此交办单转交温岭市。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