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家园6楼一楼鼎珍风味馆长期飘散嗅气,宁德相关部门不作为,已经反映问题近一年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宁德市天湖东路11-8号,美福家园6楼一楼的鼎珍风味馆没做好相关的除味设备,其煮卤制品时,都采取添加化学香料,并且还露天或都藏于室内卤制,其嗅味时常飘散到小区里面,该气味使人发晕,严重影响本小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是,该座楼楼下也开了其它的小吃有三四家,他们都没有这样的嗅味等问题,就只有鼎珍风味馆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宁德市市长信箱和宁德市相关部门反映,但均石沉大海,后又向省长信箱反映,得到了宁德市相关部门的一定重视 ,这些部门也采取了一定的表面措施,比如要求该店装了家庭用的家庭用抽油烟机等,但家庭用抽油烟机更本就无法除味,我们又多次反映,该店铺就采取白天部门上班时间不卤制,等到中午或者晚上6点以后、以及晚上半夜的时候进行卤制,气味到处飘散。相关部门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的,仍没有给予解决该店嗅味问题。我们已经认受期卤制嗅味1年多了,实再无法忍受了,只能继续反映,希望省里能够督促宁德市彻底解决该店铺的卤制嗅味问题。要求该店铺将卤制品放于其家中卤制好后再带来店里售卖,或者叫该店铺搬离该小区。谢谢!
同时,该小区的一楼在城建备案其用途仅为办公用房,而非商业用房,不知道为何宁德工商部门在办理该店铺的许可时没有征求小区物业或业委会意见就给予办理,宁德工商部门存在严得失职问题。
根据《关于理顺宁德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宁政文[2013]340号),宁川路以西归属我队管辖,美福家园不属于我队管辖范围。(执法局蕉城支队于 2015-12-28 16:38回复)
关于群众反映其小区一层鼎珍风味馆飘散嗅味一事,我支队接到投诉后前往现场勘察发现:一是美福嘉园6号楼一层鼎珍风味馆在从事生产时虽有部分水蒸气体产生但并无明显刺激性味道,且店内配有排油烟的设备;二是该店存在占道经营和堆放物料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下一步我队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执法局东侨支队于 2016-1-8 11: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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