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亲戚的小孩问题

本人35岁,是佛山户籍,在佛山购有房产,夫妻都有不错的收入,结婚8年还没有小孩,医学上有生育的问题,想收养我老婆的弟弟的小孩(2岁),不知是否可以?我老婆的弟弟是广西户口,一共有三个小孩,均已上户口。
如果可以,请问应该从哪里开始着手?先去哪个部门办理?
《收养法》第7条作了关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何放宽限制的规定,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办理收养。同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由于送养人户口在广西,建议先咨询广西所在的民政部门。
2015-06-28 20: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