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涨价了,门诊封顶线要相应提高

上杭县人民政府:
从2015年3月份起,上杭县医院和上杭县中医院血液透析费每次从原先的280.5元,涨到了330元,我们每星期要血液透析三次,相同的透析次数,今年一年的费用要比去年多出(330减280.5)*3*52=7722元,我们一年的总费用不少于7万元,门诊4万元的封顶线太低了。血液透析是终身治疗方式,我们很难负担,人们都期盼党的政策会越来越好,让普通百姓能治得起病,我们热切盼望政府能体查民情,解我们的燃眉之急。谢谢!
汪爱花、范启东、刘小芳、曾美金等参保人员:
您们好!关于“血液透析费用调整,门诊封顶线要相应提高”的诉求件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医院透析费用是根据龙岩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重新调整部分龙岩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龙发改价〔2015〕费19号)调整方案执行的(序号616,项目编码311000006,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调整后价格330元/次)。
2.省、市新农合指导意见对重症尿毒症采取定额补偿办法:每周按不高于3次的透析次数、每次透析费用给予70%的补偿,年度限额为4万元。
3.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从2012年开始按照省、市新农合指导意见出台了相关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补偿政策。按《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杭政[2015]8号)文件规定,我县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按每周不高于3次,每次透析费用按80%补偿,年封顶线4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对比,我县的重症尿毒症报销比例已属较高。
今后如省、市出台新的补偿政策指导意见,我县将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2015年4月13日
(上杭县医保中心于 2015-4-14 08: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