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戴先生>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房屋拆迁>

重复来电,原工单号:HZDH20171103150055。我是高新区戴山村桥南西港的村民,我们家拆迁了,分给我家3套房子,现在只分了一套,第二套拿钱 ,第三套还没有分 ,村里有些人家拿了过渡费,但是我们家没有拿,并且现在说第三套房子要和拿过渡费的一起分,请相关单位单位给予合理解释。新情况:该情况仍未得到解决,当时村里表示没有安置房了,所以我第二套是拿钱的,但是现在又表示有安置房了,我觉得不合理,请相关单位再次处理。新情况:事情还没有解决,请相关单位再次处理。
你反映的情况已交办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从高新区的实际出发,考虑到安置房建设的限制和周期,为缓解房源供需矛盾,拓宽安置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选择需求,高新区提供货币化、房票及实物等多种安置方式。前期高新区开展了常溪社区(南太湖花苑)货币化安置工作,你们戴山村的安置户可按规定选择一套进行货币化安置。村里也没有说过没有安置房。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