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翁源一村干部先后骗取省财政30.6万被司法处理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去年10月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组织对14个省级贫困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入户核查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121个具体问题进行查处、整改,116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受到严肃处理。为强化警示教育,通报如下:
翁源县江尾镇热水村村干部刘石柱等人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刘石柱伙同村委会主任陈石清(群众,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表格、虚构扶贫互助社社员等手段,先后两次骗取省财政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6万元至热水村扶贫互助社账户,再伪造该村村民借据,从中挪用30.6万元供个人使用,一年后才归还。经研究决定,翁源县纪委给予刘石柱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镇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甚至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受到了严肃查处,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对扶贫工作和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高度负责,坚决查处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行为的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借鉴这次入户核查的经验和做法,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等行为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来源: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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