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失业金如何领取,具体我们要提供什么材料,本人六月一号起失业,失业可以从什么时候开始领
小李:
你好!你于2016年6月12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反映 “咨询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的诉求件(LY16061200038),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档案材料(如:招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书、职工履历表等);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1份;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原件1本;4、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本;5、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1份;6、本人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7、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份;8、本人白底一寸彩照5张。
你本人6月1日起失业,如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以在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持上述材料到武平县劳动就业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次月开始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若有疑问,可直接向武平县劳动就业中心咨询,地址:武平县平川镇平川路202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联系电话:0597-4832432。
感谢你对12345的支持和关注以及对我局工作的配合、理解。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武平县人社局于 2016-6-14 1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