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户口所在地是清远英德,在佛山工作五年了,单位一直有帮我购买社保(五险),如果我辞职又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所买的五年社保将何去何从?我能否以个人的名义继续参这个保?现在单位每个月扣我700多社保费用,如果辞职后自己参保,每个月要缴纳多少钱?缴多久才可以享受退休金?如果我在其他城市找到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单位也帮我们购买社保,那我能否将佛山的社保关系转过去?如果不能转,我能否佛山继续以个人名义参保,新的工作单位又参一份保?那到了退休年龄不是拿两份退休金?
您好,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由于你不具有佛山市户籍,故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参保,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目前,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参保的,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能重复参保,亦不能重复领取退休金;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部门打印参保凭证,再将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即可。
2012-04-11 21: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