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龙物安置小区房产证至今未办理下发

我是龙门龙物安置小区的居民,自从搬进该小区,前后加起来近5年时间,居然到现在还未给我们这些房主办理房产证,严重阻碍了我们这些安置居民的投资和生活便利。请领导关注民生,帮助尽快解决居民生活难题,毕竟这是政府安置用房,可不能失信于我们这些为了国家经济建设而搬迁至此的大部分农民啊。
吕维先生:
经查,龙门龙物安置小区安置房项目由拆迁实施单位龙岩市和商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征收,并委托龙岩市海西龙门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代建。该业主单位已于2015年向原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了纯土地首次登记,证号为龙国用(2015)012744《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1428.9平方米,但尚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建议你促成该业主单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提供不动产权属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我中心依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后你户及该安置小区的其他业主可提供相关材料至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待我中心收到齐全登记材料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按对外承诺时限内尽快给予办结。(海西龙门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电话:0597 2566355)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8日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3-30 15: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