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很多企业开始发放年终奖了。
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到底该如何计算、申报呢?
作为会计的你,得跟着猴子哥一起补课了!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范围定义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注意哦: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员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
原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高于3500元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低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