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村变更农地用途建房是否合法合规

省国土厅:本人,家住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三山村。本人2月15日向姜家山乡土管所写了《关于郑建军吴海良门路纠分的请求报告》。本人是个聋人,生活不易。在向姜家山乡土管所的“请求报告”中不敢涉及三山村占用农地建房问题一个字句,希望乡级组织介入解决纠分。报告送上之后至6月1日已三个半月,没有得到信息反馈。思想前后,下定决心,给衢州市长、柯城区长写了一信。市长信箱将信转给出区政府相关部门,到9月5日仍不见区政府相关部门一个字的回复。因此本人向省长信箱写了一信,省长信箱将信转给区政府相关部门后,直到10月28日仍不见区政府相关部门一个字的回复,本人又再向省长信箱写了一信。直到12月8日才收到柯城区国土分局的回复。本人向有关首长写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郑建军吴海良门路纠分”。投诉的主体也是明确的。在本人所有文字中投诉主体就是吴海良以及批准他建房的相关组织。柯城区国土分局在12月8日的回复只字不提吴海良的厂房是否合规合法问题。因本人不同意回复,于12月12日、23日分两次向衢州市国土局提出复查的请求。他们又分两次几乎一字不差地重复着12月8日的回复。现本人特向省厅提出复查的请求并将理由陈述如下:第一,吴海良从2003年开始前后跨六七年,分三期在先期已建成的二层楼房四至扩建了柑橘鲜果包装加工厂房,这个时段对应着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2-2010年)总体规划。本人需要了解吴海良建厂房以什么名义批准建房的,是临时用地或设施农用地抑或建设用地?批了多少平方,现厂房有没有超出这个平方数?第二,请有关部门查一查村主任郑国林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2-2010年)总体规划时段所建的第一座柑橘鲜果包装加工厂房以什么名义批准建房的,是临时用地或设施农用地抑或建设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查一查郑国林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6-2020年)总体规划时段所建的第二座柑橘鲜果包装加工厂房,是否合规合法?查一查村支书郑常山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2-2010年)总体规划时段所建的地处后塘水库大龙尾农家乐所有的房屋包括停车场,是否通过建设用地审批给他建房建场?查一查郑常山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6-2020年)总体规划时段所建的地处山里塘水库边的二层楼房等所有经菅性房屋包括停车场,是否通过建设用地审批给他建房建场?第三,他们几乎一字不差地重复着三次回复本人“姜家山乡历来是衢州市柑桔种植加工销售基地,三山村于2011年经审批了一批设施农用地主要用于柑桔储藏,其中包括郑国林户,郑国林侄子郑继辉户和郑常山女儿郑亚芬户”。本人认为以“设施农用地主要用于柑桔储藏”的理由在整个姜家山乡是不成立的,理由是:整个衢州地区柑桔种植至今仍然是千家万户的生产格局。衢州市高峰期共有柑橘面积3. 1万公顷,分散在26万户橘农中,户均仅0. 12公顷,且柑橘土地分散,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经营,根本不需要利用设施农用地建设柑桔储藏库;在2006年3月省政府已经考虑到柯城区是“中国柑桔第一县”并在姜家山乡立了衢州柑橘加工贸易城项目,2006年3月该项目被认定为省重点项目(浙发改基综[2006]192号),建设内容为建设集加工、贸易、展示、物流配送、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柑桔贸易加工市场,总规划面积243亩,一期开发160亩,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衢州柑橘加工贸易城项目流产失败,就是姜家山乡容忍鼓励支持村级通过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进行农地非法转用乱建厂房民房的结果。2011年以后,三山村以及姜家山乡都是以柑桔储藏名义在设施农用地上建房的,且在前几年就已“转型”了,不再加工柑桔了,转而出租给加工五金、机械、家具、塑料等等产品的业主们,而坐吃房租了。余下几家的在实质上是经营性的柑橘鲜果加工厂房。总之,在三山村以及姜家山乡根本不需要利用设施农用地建设柑桔储藏库。是否以柑桔储藏名义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的。合法乎?!合规乎?!第四,目前,“三山村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占用农地建房”的房主既有村主要领导,又有村民,既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又有外地人员。请有关部门查一查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2-2010年)总体规划时段,有没有占用基本农田的厂房?查一查在姜家山乡土地利用(2006-2020年)总体规划时段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外地人员是通过什么途径在三山村取得建房资格的?第五,他们回复本人,“自2013年以来,姜家山乡也暂停了新建柑橘仓储用途的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备案”。那么,自2013年以来至今天为止在三山村的土地上所建的仓库厂房又以什么名义批准他们建房的?以上文字吻合着本人投诉主体就是吴海良以及批准他建房的相关组织。此致敬礼郑建军2016-12-30
郑建军: 你于2017年1月6日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反映要求调查三山村变更农地用途建房是否合法合规。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2002年姜家山乡被上级确定为衢州市柑桔加工销售和出口基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柑桔加工贩销农户急需农副产品加工设施用房和临时用地,而当时西区已将姜家山乡大部划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农户申请设施用地或临时用地很难得到及时审批,部分农户根据生活生产需要,擅自违章建起了柑桔加工临时用地设施用房,对此,姜家山乡政府一直积极进行相关制止和查处,同时考虑到作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柑橘加工出口基地的现实需求,我市于2006年启动了160亩的柑橘贸易城项目,并被确定为省重点项目,2013年又启动了柑橘出口园区项目,一期已完工,二期正在建设中,计划逐步将散乱的柑橘合作社和贩销农户整合到园区中去。 三、答复意见 针对你反映的吴海良户情况,经查国土部门审批记录未发现吴海良没有审批设施用房记录,吴海良户加工用房于2006年经过柯城区多部门和乡镇协同的集中整治处罚。 关于三山村主任郑国林及三山村书记郑常山等违章建筑的问题,经调查,姜家山乡历来衢州市柑桔种植加工销售出口基地,三山村于2011年下半年经国土部门审批了一批设施农用地主要用于柑桔储藏,其中包括郑国林户,郑国林侄子郑继辉户和郑常山女儿郑亚芬户,规划部门也陆续审批过一批临时用地,其中包括郑常山户,另据了解郑常山户也曾根据浙江省千库保安项目规划需要修建过水库管理用房。同时校对姜家山乡土地利用规划图未发现这些设施农用地存在郑建军所反映的占用现行基本农田的情况,对于已审批的设施农用地各级政府和部门也积极要求相关农户按审批用途使用,同时自2013年年底暂停审批柑橘仓储类设施农用地以来,三山村在未发现有未经审批新建柑橘仓储用途的情况。 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并非只能审批给本村村民,对于违法用地情况,姜家山乡政府也一直积极进行相关制止和查处,特别是自“三改一拆”行动以来,本着“分类、分批、分区块推进”原则,按照建设一批、拆除一批、分类处置一批的思路大力整治违章建筑并取得一定成效,柑橘出口园区项目就是我区逐步整合处置柑橘合作社和贩销农户到园区中去的重要举措。 如有不同意见,请您向姜家山乡政府咨询。特此答复! 经办人:毛晨炜 吴金花 联系电话:8750140 柯城区国土分局 2017年1月11日
柯城区国土分局 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