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市禁驶非标电动车的思考


这几天深圳市的快递业,因交管部门的依法管制,遭受了有史以来最严重打击,市民深受影响对此意见不一而在微博上新闻上都热度很高,在我看来实质是相关法规和设计制造标准之间的博弈。
当国家相关法规在不断修正完善时,设计制造标准还是低于它,是目前国内设计制造企业的通病,说白了设计制造标准的背后,就是谁掌握知识产权就拥有制定标准的话语权,曾几何时国家对全国校车的整治,带出了几个客车行业的设计制造标准先锋者,如“宇通”“金龙”“青年”等,不仅如此还催生了领先于世界的纯电动客车设计制造标准,内销与出口市场一片光明。
假如企业只想着眼前的丁点蝇头小利,而不去着力改变研究相关的设计制造标准并加以注册之运用之,有些甚至属于剽窃,必将被市场淘汰;不掌握知识产权的,今后也定将受制于他企或修正中的法规,例如目前小型客车的安全设备“后视镜式转向灯”“ESP”“内视镜式行车记录仪”“C柱角窗玻璃镶嵌式手机号码屏”“前风挡玻璃左右下角镶嵌式手机号码屏”“前后保险杠内防撞钢梁”等,都不是设计制造的国家强制标配,一旦国家提高标准后企业一定是几何级的投入来购买产权或适应法规;又如电瓶行业的“卧龙”“风帆”、铜管行业的“海亮”“三花”、轮毂行业的“万丰”“中信戴卡”……哪一个不是手上握着知识产权拥有设计制造标准的,哪一个不是本产业的佼佼者。
希望设计制造企业抓紧动起来,管理部门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常态化管理(切忌运动式),大浪淘沙下适者才能生存并发展无限,而不作为的企业定将消亡。
(注:文中有些标准是本人妄想也可以说是另类知识产权吧,如记录仪项、前风挡项、C柱角窗项)

一场大规模执法行动,总算加快推进了制造标准的建立,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会暂时阵痛,但不作为的势必被淘汰。

去年绍兴也进行过禁驶非标电动车,我曾有两文论述相关观点,详见:=,=
运动式执法管理没有任何促进作用。
虽然我也反对一禁了事,但不得不承认,禁止的城市多了,会推动电动车行业的规范。电摩要上牌考证,规范管理。轻便电动车要象轻便的样子,象自行车的样子,两者之间在外观上也要可以明显区分。城市道路应该有自行车专用道。
支持楼主,友情顶帖。
支持原创,有思考才有生命。
电动车,也是个怪胎。市区里比机动车要快,却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刮擦,机动车又是全责。
而且电动车驾驶不需要考证,安全意识淡薄者不在少数,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引起的路口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
也真切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能够立法规范电动车上路。既是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负责,也是对广大出行百姓的负责。
电动车因为要闯祸,所以被禁止。但汽车的事故更多,难道也要禁止吗?所以光靠禁是行不通的。
电动车管理要从源头抓起,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动车。

家有电动车,马上去备案
绍兴公安已为电动自行车上牌成千上万,每辆收取牌照费35元,
屁股决定脑袋~
城市不断扩容,配套交通不足,百姓出行困难,骑电动车势必成为大多数百姓的选择,面对数以万千的电动车如何管理,这是对政府城市管理能力的考验,是禁是放不是一时拍拍脑袋可决定的,毕竟交通秩序管理要重视,但百姓的出行也要重视。
违反民意的决策,最终是不了了之。

生产(质监)、销售(工商)、使用(公安)三环节,前二者的管理缺失,由后者承担相应后果,是造成一次次运动式执法的关键因素,奈何春风吹又生。
该承担责任的是人,而非车本身。
澎湃新闻社论:该给电动自行车存在的空间。http://news.ifeng.com/a/20160406/48365826_0.shtml
支持、支持!
电瓶三轮车都禁不了,别提禁老百姓的日常交通工具电瓶车了。
可能步伐有点快了
第一天,电动车行驶街头时,交警怎么容忍的。非要鱼大了才执法!这是流氓行为。
家住在城西,单位在城东。禁止电动车上路,这不是要人命吗?
不是国标的标准,至少可以尝试暂时“破局”。

500辆“四个统一”快递电三轮,明起“一车一证”上路,以“两统一两规定”原则管理,服务至国标出台。
来源:绍兴网
绍兴的破局措施上了今日《新京报》A06热点板块。

清华大学(陆化普)教授:从源头上治理,是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像的当务之急。来源: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66643331057686

有点困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