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摊面积?


最近,我在论坛中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将全个小区所有面积都算为公摊面积是错误的!???
真正公摊面积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总和;并扣除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仓库、车道、车库,售房单位自用、自营的房屋,为多栋住宅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所占的面积之后剩余建筑面积。
开发商在售楼时,有时有意混浠公摊面积的计算,并不扣除应扣的面积,多算面积多收钱;等待物业公司进驻时,再将这些建筑物面积出售、出租,重新计费赚钱,这就是现在矛盾之所在!一群糊涂蛋!!你们被忽悠了!你叫政府、有关部门怎么给你们断这个是否呢?开发商多侵多占!法律又评什么依据让他们停止收费呢?

公共设施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承租人)共同时用的道路、场地、车库、照明路灯、化粪池、垃圾房等设施。

具体是指在一栋住宅内部,由整栋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消防器具、避雷装置、邮政信箱、电梯、水泵、水箱、电视天线等设备。

主要是指在一栋住宅内,由整栋住宅的业主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等部位。

具体是指楼房建筑中那些没有上盖而且比层外地面高的平面结构。
平台可以供住户乘凉、休息、晾晒衣服,等等。平台可以在楼层的顶部,也可以在楼层腰部或是底部,它并不计算建筑面积,算是白送的。

它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和自己应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总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是指在物业所在地(小区或者几栋楼)的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物业管理区域(同上)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业主整体利益的事情进行决策的组织。
该组织可以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自治小组。

业主大会必须由小区已经入住的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不包括承租人)出席才能举行。

业主大会的议程是:
1、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当年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上一年度财务决算(财务开支)报告和下一年的财务预算(财务开支);
3、审核与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
4、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和改聘;
5、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委员的增减;
6、认为有必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它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其宗旨是代表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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