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永福镇朱炳虽同志回答。若该同志不在永福了,请镇相关领导逐条回答。

1、永福原五一林场ABC地块因出让面积不足,导致地块整体移动,往河边移动和往原公交地块移动,导致规划地块坐标更改,责任应属于政府造成。
2、你说的,责成原公交地块改造项目业主于2015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原公交地块改造项目建筑对周边影响的评估报告应该出来了吧!
3、永福镇是福建省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镇,省城乡规划处和村镇建设处说:永福镇在镇规划时,必须遵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我们镇真的要遵守吗?
4、6米路是政府划拨性质的土地,属于共有的,我们有使用权吗?(若没有路,会有人买地吗?)若有使用权,路是我们修建的,地下有线管和附属物,这些都是我们拥有的物权吧,政府要收回土地,必须给予补偿吗?若要,钱是给我们了吗?若没有,是哪位领导拿了?
C地块业主:
你好!你反映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永福镇党委政府已派专人协调处理您的诉求内容,并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汇报此情况,漳平市人民政府正在对该用地性质调整进行研究审议,待确定后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因情况较为复杂,您可到镇政府来进行询问。感谢您对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关注与支持。(漳平市永福镇于 2016-3-16 23: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