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规定


5月24日,广东省韶关市药监局发布《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001号)》。
翁源县新秀药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翁源县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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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
翁源县新秀药店
许可证号:粤DB7516218
证书编号:C-GD-16-SG-2938
注册地址:翁源县翁城镇翁英路
责令整改日期:2017.04.26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企业与供货商广东恒昌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协议内容缺失,无双方签名。
2、2017年广东恒昌源的随货同行单据验收人麦智成未签名。
3、2017年4月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记录缺失。
4、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陈放,非药品专区未设置标志牌。
5、陈列摆放药品的药柜欠清洁,未设置防鼠设备。
6、营业场所与生活辅助区域相通,未设置有效隔离设施。
翁源县翁城宝民药店
许可证号:粤DB7516232
证书编号:C-GD-16-SG-3055
注册地址:翁源县翁城镇翁英路
责令整改日期:2017.04.26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营业场所店门上面有多处与外界相通的孔洞,营业场所设备摆放混乱,卫生环境不佳。
2、营业场所只配备了一部功率为一匹的挂壁式空调,不能满足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要求。
3、2017年4月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控记录缺失。
4、企业多个货架未设置相应的分类标志牌。
翁源县翁城镇谢福龙药店
许可证号:粤DB7516229
证书编号:C-GD-16-SG-3051
注册地址:翁源县翁城镇和平北路113号
责令整改日期:2017.05.05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企业负责人谢福龙、质量负责人江秀菊均未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2、计量器具戥子称无校准或检定记录。
3、企业与供货商广东恒昌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协议内容缺失,无双方签名。
4、2017年广东恒昌源的随货同行单据验收人谢福龙未签名。
5、2016年8月起至检查日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记录缺失。
6、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摆放混乱,不整齐,无药品检查记录。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