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永定执法局不作为,之前我有投诉永定县文化路有违章建筑,但是永定县执法局不但不处理而且还把我们的个人信息透入给违章建筑的人,使我们的生命受到要挟,违章建筑继续在建,没有人管,这个是职能部门所应该做的吗?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处理这个事情。
游先生:
你好!你反映文化路37号隔壁有违章建筑已收悉,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实,文化路37号隔壁(即文化路33号)确存在顶楼搭建钢棚一处,户主吴文生,已建成钢棚面积约85平方米,未取得《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该临时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6月10日、6月20日前往下发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拒绝签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对该处违章搭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永定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2014年7月1日
(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1 17: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