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长汀县童坊镇青潭村郭屋五组村民郭鸿,于2月21日收到我镇政府“童信(2016)1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即本人投诉反映本组村民郭德仁在未取得合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农田内违章建住宅,为此,关于我镇政府的处理意见,本人提出几点意见:
一、镇政府文件晕:“该耕地为一般耕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真是不可思议,根据当时国家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时此耕地属早劳保收的一等良田,适应于机械化大面积耕作,而不是一般耕地。
二、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凡是要利用耕地建设,都要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建设,镇政府擅自允许郭德仁在良田建房,不符合政府文件规定。
三、郭德仁违建房屋的耕田既不是集镇又不会公路沿线,何为规划区?照此推理,凡需建房者在取得一定合法手续后均可在此“一般耕地”上建房。
四、镇政府文件即“童信(2016)11号”日:在2月15日进村实地巡察的同事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真是弥天大谎,本人根本没接到任何商量问题调解的通知。
五、童信(2016)1号文件中说到郭德仁有二个儿子,共同居住在一栋已批建80平方米住宅,但房屋归属第二个儿子,即大儿子无份,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地方政权的一级组织,掌握了一定的“生杀”大权的组织,不知是否调查清楚其家庭成员还有房屋无人住?
据了解:其家庭中还有多处房屋在空闲着:
1、郭德仁家曾和其叔叔郭良从在1987年间共建房屋一幢,总占地面积700至800平方米左右,平分每家也有300至400平方米。
2、在一九九0年后郭德仁又单独在就近良田建房一幢,大致120平方米左右。
3、近年来郭德仁又在现居住地就近良田建机米房一幢,占地面积至少80平方米(含抛荒良田,现闲着)。
4、郭德仁还在郭德鹏附近以建烤烟房为名,占有土地50平方米左右(空闲着)。
5、另外郭德仁还有祖传下来小楼两间(建筑面积和四间)占地面积80平方米左右(空着无人居住)。
6、再则:郭德仁将耕地抛荒1.5亩。
综上所述,郭德仁家占据那么多良田耕地的情况下,竟胆大妄为地在他处违章抢建,他敢于藐视政府,在政府工作人员提出在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停止建房,并且要复耕复绿,但他不但不听号令,反而对政府的号令,置若罔闻,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明政府在处理此项事件上号令不严明,措施不得力,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作为,就因为如此的工作作风,郭德仁才敢目无政府,目无组织,胆大包天,明目张胆地顶风违章乱建,面对狂徒对政府的疯狂挑衅,对对方当事人大打出手的嚣张气焰,政府的行为似乎有点木然,抱着“华佗不奈小虫何”的态度任其发展,已经出现流血事件,不出人命政府是不会引起高度重视的。
六、该答复意见书作出处理意见,责令郭德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须复耕复绿。为此,本人特呈此报告前来,要求政府立即责令、监督郭德仁复耕复绿,以恢复该耕地的原型原貌。
七、在2016年2月19日,以郭德仁为首组织亲属亲房、兄弟,郭仰邦、郭德义、郭振华等仁行凶打伤郭仰成女婿魏河树,至今童坊镇政府未曾处理凶手,造成魏河树不能劳动了。
郭鸿
电话:15985861101
13788809918
13225938676
您好!经调查,郭鸿本户也在该处建房(该地块经农转批准)。另外,在地块违章搭盖70余平方米。(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于 2016-5-9 15: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