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与限购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于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在佛山购买了九个月社保,后来辞职就没交了。
请问如果现在继续再交三个月,能够符合购房的要求吗?
如果不行,要怎么样才能够购房呢?
您好!非本市户籍购房要有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且在本市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如果您朋友在本市范围内没有住房,现要在佛山市购买住房,而在佛山购买了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社保不在前2年内纳税的范围,所以要从现在开始在佛山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后才可购买1套住房。
2012-12-27 09: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