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不吐骨头


本人去年与南昌一家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我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单位想找理由不赔钱,就聘请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的刘明京为辩护律师,整个代理过程中该律师洋相百出:1、他自己吹牛说和仲裁院的关系怎么怎么牛,其实呢!狗屁一个;2、我的委托律师又没有得罪他,他写了投诉信给我的代理律师当地司法局,你们说过分不;3、在给我的代理律师的投诉信中,多处恶语重伤我,我又不是律师,在司法局投诉信中提到我什么意思;4、刘明京欺骗仲裁院的人说我提供的都是复印件,把别人当成傻子;5、关键是案子的进展没有头目呢,就把钱给要回去了,损失的是谁呢!这样人必须要清理律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