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郊派出所不给立案

我朋友林锦玉1月31日驾驶我的汽车去上杭县临城镇六甲村,途中遇到了他的债主曾文锋,曾文锋就将我借给林锦玉的车子闽FGQ926扣留,我立即到上杭县城郊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表示我这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可是我本人并未有任何经济纠纷,扣留我本人的车子为什么派出所方面不给立案,请有关部门处理。
吴先生:您好。
编号LY15020500007网上诉求件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将机动车外借他人被扣押抵债,就事件本身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但是债权人的扣押车辆行为不合法,对非法扣押他人物品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车人和扣押车辆行为人归还车辆并承担损失赔偿。 (上杭县公安局于 2015-2-6 09: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