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秦淮警方接到姑娘小玉(化名)报警,称自己遭公司经理强暴。她感觉没脸回家见人了,现在人在秦淮河边上。
原来小玉经老乡介绍到南京一家公司打工,结果她到公司上班的头一天,便被经理强暴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很紧张," 小姑娘可能会轻生的!" 撂下电话,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还好,小玉只是在河边哭泣,并没有过激举动。民警劝解一番后,小玉讲述了事情经过。
小玉是外地人,这次是经老乡介绍到南京工作的。老乡告诉小玉,他有个比较靠谱的熟人,在南京某公司当经理。这家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服务会所和高端场所,现在很缺人手。小玉气质好、形象佳,老乡觉得她可以去试试当个走秀模特或者歌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听老乡这么说了以后,小玉也觉得这份工作不错。一方面薪水高,另一方面还有老乡的朋友照应。
于是,在老乡联系好后,小玉便来到了南京。
案发当天,小玉来到了南京。老乡说的经理张某不仅亲自到车站接她,一路上还非常贴心地帮其拿行李,请她吃饭,这让小玉觉得张某人不错。
到了公司后,张某交代小玉需要做的工作后,便带她到了公司的宿舍。
在宿舍内放下行李安顿好后,张某又邀请小玉到其宿舍坐坐。小玉以为对方就是想和自己聊聊工作,便过去了。没想到,刚进屋,张某便锁上了门,开始向小玉表白,称自己一见面就对小玉产生了好感,希望其做自己的女朋友。小玉明确拒绝后,张某便强行和小玉发生了关系。
了解情况后,当晚民警便将张某抓获。此时,他正在接待另一个从外地来应聘的姑娘。被带到派出所后,张某交代了自己强暴小玉的经过。目前,张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这种老乡也是坑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拉皮条?
张某这孙子知不知道强奸犯是最让人看不起的?抓进去坐牢吃牢饭也会被别的犯人看不起,被别的狱友所不齿,被他们所排斥……记得我国《刑法》犯强奸罪一般情节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这孙子在里面天天被别的犯人欺负暴揍的日子恐怕也是难熬的呀!只是可怜了那位姑娘,肉体的创伤随着时间可以慢慢恢复,心里创伤不知道要过多久了,可能这辈子心里都会有阴霾。
强奸犯没有取保候审,牢饭吃起来~
老乡只告诉他好消息没告诉他坏消息
这年头禽兽太多
这样的男人怎么不去死啊
钱多你就去,上当了吧
老乡会是同谋吗?,如是罪不可赦!不是的话也愧对乡親啊!
作孽么好了
两腿夹紧能被强奸吗?
老乡不靠谱
江北人的习惯,挑肚子。
估计是惯犯!
这家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服务会所和高端场所,现在很缺人手。小玉气质好、形象佳,老乡觉得她可以去试试当个走秀模特或者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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