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

您好!
我之前层在福鼎市某机关单位工作过一年时间,后调到福州。
现单位正办理住房补贴手续,但福州市房管部门要求: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房改部门须提供“是否享受月工资百分之十六的住房补贴证明”。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
1、上述证明应去哪个单位办理?有无联系方式?
2、该证明材料须如何办理,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谢谢!
周先生您好,根据您的咨询内容,我局及时联系福鼎市房改办相关工作人员。现对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1、您所需的证明应到福鼎市房改办办理,市房改办办公地点位于福鼎市实验小学符近。联系电话:0593-7832996.
2、所需材料:请您本人或委托人带上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查询并出具您所需的证明。(福鼎市住建局于 2014-1-3 16: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