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温岭太平派出所敲诈勒索

信访人:胡夏英身份证:332623195605040143(1956年生、妇女、61岁、文盲、不会普通话、温岭太平人)信访原因:2016年12月5日被所长:李魏勇,办事人员:蔡俊丹,哄骗去后被关押一天一夜,期间只给一个(达利园小面包)连口水都没有喝。次日联系家属,以违法《消防法》要求家属缴纳800元人民币,并威胁不然就将老人行政拘留。家属索要说法,办事人员:蔡俊丹当场直接不予待见。事后家属多次向所长李魏勇,办事人员蔡俊丹,提出索要(行政处罚书和正式发票)。结果要么不予待见,要么推诿“改天派人送过来”。 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始终没有给个说话。现信访人:提出几点异议1.《消防法》的管辖和执行部门是不是当地(派出所),(太平派出所)有没有权力以《违反消防法》的名义随便关押61岁老人24小时?2.中国有没有保护公民或者老人,人权的法律了? 61岁老人无辜被关押24小时期间没有饭吃,没有水喝,没有床睡,算不算虐待老人?3.被处罚人被关押24小时,罚款800的依据是什么? 处罚力度是不是合理?有没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4.事发已经三个月了(太平派出所)始终没有给被处罚人,《行政处罚书》和《正式发票》(只给了个暂扣票据)这样的操作流程是否合法?5.十八大后,党中央提出反腐倡廉《依法治国》被处罚人相信党和政府是公正合理的。怀疑自己是否遭遇了,个别办事人员的敲诈勒索,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正义形象。现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不为800块人民币,只为党和政府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
你于2017年3月4日向我委反映的关于被温岭太平派出所敲诈勒索的信访事项,建议请向上级政法部门如实反映。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