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在一家公司上班从2001年就开始交社保至2009年,后来由于公司改制离职,当时公司只给予养老保险证,并没有附带失业证,之后某某向该公司要求给予失业证,但被对方推脱多次拒绝了,多次协商和去当地社保中心问过,无任何结果。如今某某就业后再失业,就业这家公司办理了就业期间的失业证,没有证明无法补办之前的记录。请问如何从新办理之前已交9年的失业证明补领失业金。既然养老和失业是绑定的,离职分解就该给予两本证件。这明摆是欺骗劳动者,当时某某并不太懂相关情况,多次遭到该公司拒绝,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不是不诉,是力量微薄。前几天在办理失业证的同时遇见一个一样情况的劳动者,市行政服区中心的人回复:找出当时的劳动合同以及解约合同去失业中心补办。而某某当时离职并没有收到解约合同,此后也不开具该合同给于某某。拿不到该证明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其实养老证就可以证明有交失业险,相关系统可以查询到的,可以帮助老百姓的。政府不是一直说简化流程。为百姓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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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未提供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用人单位名称等,市劳动就业中心无法查询您的社会保险缴交情况。如您有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可前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窗口查询(电话:3298293),失业保险缴交记录请前往用人单位或地说部门查询。(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3-20 17: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