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墩17号为庆元县林业局用房,出租给某厂,某厂违法改建后用于生产竹木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粉尘,且油漆味非常重,住户们门窗紧闭还是难以忍受。该厂只有营业执照,并非经环保部门批准,无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始生产。作为离它两米不到的住户真的苦不堪言,多次打投诉电话,都说在落实解决办法,可是至今某厂还在生产,给我们的回复就是 他们要生产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总不能一天到晚蹲点守候。可是,如果有处罚,有制约,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还会使某厂继续生产?还会使得老百姓苦不堪言吗?前段时间环保督察,因为怕因此会给某厂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没有写信投诉,一心认为可以有所悔改,会自动搬离居民区,不成想,某厂变本加厉,国庆还在不断加工,影响居民健康。忘胡县长帮忙处理,万分感谢您!
您好: 您反映的“洋墩17号为庆元县林业局用房,出租给某厂,某厂违法改建后用于生产竹木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粉尘,且油漆味非常重,住户们门窗紧闭还是难以忍受”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当场责令该厂停止生产,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后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监督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感谢您对我县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庆元县环保局 2017年10月10日)
庆元县环保局 201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