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孙家垭收费站位于212国道孙家垭处,目前过往车辆实行单边收费,出城不收费,进城需缴纳13元过路费(其中5元为阆中嘉陵江二桥过桥费)。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双龙、彭城、柏垭三个乡镇的车主每次进城都需要交纳过路费,长此以往,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随着广南高速通车后,由于绝大多数的车辆进出阆中城不再走212国道,导致双龙、彭城、柏垭三地成为了最主要的收费人群。这种不公平和不合理的现象也愈加的明显。 关于该收费站代收阆中嘉陵江二桥过桥费的问题。近七八年来,不管过不过阆中市马啸溪嘉陵江大桥,只要从南向北经过阆中市孙家垭收费站,每车每次均要被收过桥费5元钱。尽管车主抱怨颇多,质疑之声此起彼伏,但收费行为依然自行其是。
孙家垭收费站向车主征收过桥费,本意可能是保证投资企业的合法收益,无需赘言。但是,对过站车辆是否过桥不加区别, 向那些过站不过桥的车主实行无差别收费,搞“强行摊派”,很不合理。对广大车主而言,“不消费也埋单”,这是一种公然搭车收费。
然而, 这种涉及面不小的不当收费行为, 竟在一座在全国享有极大知名度的旅游城市存在,并且得以延续数年,实在让人惊愕!据披露,马啸溪嘉陵江大桥的经管方一直都没直接收过桥费, 孙家垭收费站只是按协议“代收”。可见,强摊过桥费的这种底气是很大的!
若用“巧取豪夺”来形容这种收费行为,似乎还有乱扣“帽子”的意思。 阆中城区南北两岸的车辆,只要不过孙家垭收费站,随便过桥也不必缴纳过桥费。
这种逻辑如果站得住脚, 那么最终导致的结果将是让广大车主从“不消费而埋单”衍变为“我消费你埋单”,加在其头顶的负担非但没有丝毫减少, 反而进一步增加社会不公,民怨会因而更加汹汹。
爱哭小猫 2017-8-14 17:13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阆中市孙家垭收费站不合理收费问题的回复网友同志: 您好!:根据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现发改委)《关于南充市收费还贷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具体事宜的批复》(川交公路[2004]121号)和《关于国道212线阆中市界牌垭至沙溪场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公路[2004]228号文件精神,批准设置了孙家垭收费站,实行“统贷统还”后,收费站实行过站制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2013年8月1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川交发[2013]58号文件,批准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把立项建设的国道212线义兴至阆中的一级收费公路纳入收费还贷项目,其收费标准和收费起止年限等仍按原文件执行。鉴于地方收费公路实行过站制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为解决彭城、双龙、柏垭三乡镇私家车辆因频繁过站导致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2012年7月阆中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了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沿线乡镇政府和车主代表意见后,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非营运小轿车实行了按次通过缴纳和办理年票两种征费模式,由车主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缴费方式。如车主选择年票制,全年缴纳路桥通行费1950元。同时,我局为进一步减轻彭城、双龙、柏垭三乡镇非营运小轿车频繁过站而产生的费用过高,今年3月又对三乡镇私家车现状以及社会各界对孙家垭收费站通行费征收问题的意见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此问题处理的建议意见,已上报阆中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我局将立即组织实施。至于孙家垭收费站代收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二桥下同)通行费完全是按照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现发改委)川交发[2009]53号文件批复阆中马啸溪嘉陵江大桥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执行的,而不是协议代收,更不是强行摊派,政策规定,敬请理解!如有收费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817-6302899咨询,阆中孙家垭收费站工作人员将为您热忱服务。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5日
阆中交通局 2017-8-19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