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龙岩科宏眼科医院,想治疗眼睛,可一了解价格,有点惊人,收费太高,想问问新罗区物价局:这样收费符合规定吗?物价局不管管行吗?
根据省物价局 省卫计委 省人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医〔2014〕124号)精神,龙岩科宏眼科医院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可自主定价。同时,必须自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主动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多年来,我局持续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今后还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倾听您的价格诉求,维护您的价格权益”,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若您对投诉的问题有不明白之处,也可拨打我局价格举报电话:2321432投诉、咨询。
(新罗区物价局于 2014-8-1 09: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