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花园物业收费太贵

东岳花园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也是2011年省政府与市政府领导签约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责任状项目。作为一个保障性住房 物业费却要达到1.3元每平方 创下龙岩保障性住房物业费新高。请问这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相关批文。1.3元的物业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且一交房就要强制交一年的物业费一千多,公摊水电周转金500,垃圾清运费每平方4.5元。东岳花园项目建有经济适用房1500套,公租房167套,廉租房110套,商品房285套。这样一交房物业就能有将近百万收入,请问这些钱去向何方,由谁监管,有何依据。这些收费如果全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保障性住房政府能不能给以相关补贴,以减轻低收入负担,本来东岳花园的房价都已经远远高于之前的保障性住房,收费这么贵低收入者负担很重。
请物价部门以及建设局给以回复为盼!
根据职能分工,该小区物业费已向新罗区物管站、物价局报备,建议转新罗区住建局答复。(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12-1 10:06回复)
东岳花园业主:
您好,您的网络信访LY14112900012号“东岳花园物业收费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
诉求1:物业费1.3元/平方米(每月)偏高,物业费按年收取。
答复1:东岳花园物业费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是根据《龙岩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等级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龙发改价[2013]价117号文件)相关内容在我局和区物价局进行了价格备案。由于前期物业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提供服务,东岳花园虽然有四种类型的住房,但物业企业不可能在同一项目提供不同的服务标准两种或者不同的收费。(2)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月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据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有进行双方约定,如果有约定的那么属于业主自愿,没有约定的按照“办法”执行。
诉求2: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4.5元/平方米;公摊水电周转金500元/户,偏高。
答复2:(1)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行为,无需经过物价局审批和备案,为了更好的进行装修管理,为避免装修垃圾乱堆放,破坏小区的公共部分,物业企业对于二次垃圾会按照统一堆放、统一清运进行管理,同时会与业主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供业主共同遵守,因此,应当遵守相关约定。(2)公摊水电周转金属于物业企业代业主预支付的公摊水电费用,为了避免因业主与水电部门收费与缴费之间的时间差而被水电部门处罚等情况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适当收取一定的预支付公摊水电费应当是合理的,预支付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每月预支付的公摊水电费范围及实际情况双方确定可以接受的金额。
诉求3:物业费希望政府补贴物业服务费。
答复3:该项诉求涉及公共财政使用,恕我局无法答复。(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12-15 17: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