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大数据接入电商数据库,中国定会变了天!

税务局的大数据接入电商数据库,中国定会变了天!
税务局的大数据接入电商数据库,中国定会变了天!
税务局的大数据接入电商数据库,中国定会变了天!
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约为18.6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不过,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税收监管问题备受关注。相信2016您的数字经济规模只会大于这个数,是否征税真的需要给大家尤其是搞实业的商家一个明确的答复!
目前国家在顶层设计时就有所犹豫,《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多处涉及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但是这个还是在争取意见阶段。
在如何治理电商漏税的问题上,地方税务部门与国税总局也存在不同意见。2015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省区市的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这一动作指向电商企业的漏税行为。当时这场专门针对电商的税务约谈撩拨到舆论的神经,并引发了国家要对淘宝卖家全面征税等各种猜测。大家都疾呼,国家终于对电商开刀了。
在今年“双11”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建立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该文件被业界解读为国家强化税收监管的重要信号。尤其是最近的金税三期大数据平台上线,想对电商行业征税,那也是一菜一碟!
很多人以为,在中国,个人网上销售货物无需纳税。其实,这是对税收政策的误读。
具体来说,个人卖家应当承担的主要纳税义务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卖家则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不开发票不上税”是通常的做法。因为,公司一年的流水虽然有一千多万元,但毛利润很低,如果所有交易都上税,“肯定破产”。另一家同样依靠跑量的饼干店老板则表示,网店一年流水几千万元,但净利润只有七八十万元,“要是把税都补齐,这生意也别做了。”
目前,全国各地核定应纳税额的标准不同。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如果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而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2万元)至5万元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未来任何事情都能用电子发票记录数据,之后国家又能有一个部门管理大数据,将bat、京东等主要平台数据打通。如此,卖家利用电商平台偷漏税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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