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居住的房子属危房,符合享受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的补助,向当地政府申请却未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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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投诉件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卢庆林,男,贝溪村溪子口村民,属五保户。2003年以前,居住房屋为土木结构,2003年重新建造面积为170m2一层楼的砖混结构房屋,为现居住房屋。
贝溪村于2006年受特大洪灾影响,2009年开始启动造福工程项目,规划集中连片建设新村。2011年末组织开始申请第四期造福工程项目,规划溪子口(卢庆林户所在片区)和龙潭甲组集中连片建设,但卢庆林户未提出申请,错过申请补助的机会。后卢庆林户于2013年初向村委提交危房改造补助申请资料,但此时属于第五批造福工程项目,规划将潭屋岗组进行集中连片建设,但卢庆林不属于该片区。
二、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我单位处理意见:投诉人的具体情况已收悉,我单位会积极向上级争取最后一批造福工程项目,争取将贝溪村分散建造但符合申请条件的几户村民(包括卢庆林户)纳入最后一批造福工程改造项目中。
(永定区抚市镇人民政府于 2015-1-21 14: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