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一:请12345平台将PT14071700056 诉求“荔园小区里的游泳池荒废是资源浪费”公开。
诉求二:对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PT14081200043诉求的回复意见很不满意。
在2014年7月30日,市住建局对于PT14071700056 诉求“荔园小区里的游泳池荒废是资源浪费”回复意见是市消防部门不同意。原话是经我局与市消防支队了解,消防明确表示“小区的游泳池可以做消防池,但消防池不能做游泳池进行营业”。如业主有异议可以再咨询消防相关部门。
在2014年8月11日,荔城区消防大队对于PT14080400065 诉求“建议将荔园小区游泳池一池两用”回复意见很明确,不是他们不同意。原话是荔园小区的游泳池作为小区的配套生活设施之一,是否开放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决定,我单位无权干涉。而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意见也很明确,原话是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是否开放游泳池。
而现在市住建局在“打太极”,他们的回复让人不知其所以然。说是因多方面原因没有开放游泳池。到底是哪些方面的原因也没说!!!况且前几年小区游泳池每年夏天都开放,也没见他们所说的“游泳池的水质问题,卫生后果堪忧”而产生什么问题?
说到底是市住建局不同意开放小区游泳池。一个小区那么大,业主(小孩)那么多,一个现成的游泳池又荒废不用,说了半天是什么原因也没说清楚!!!请市住建局多深入群众,多替那些带着游泳圈(装备)的小孩由家长开(骑)车带着去体育中心,去东城一号,去祥荣荔树湾等其他小区游泳的业主着想。真正为民办实事,而不是推诿扯皮。
诉求编号PT14082600123 我局已收悉,现反馈如下:业主要求开放游泳池方便生活的心情可以理解,业主委员会和莆田市安居物业公司表示2012年确有消防部门到小区进行检查,并表示游泳池不能开放,之后2013及2014年游泳池停止开放。因荔城区消防大队表示“建议将荔园小区游泳池一池两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也表示,消防部门正式发文明确游泳池开放意见,待本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游泳池开放问题。(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9-11 08: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