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些大型企业破产时,总看见我们政府用纳税金进行“后事安排”,当然这是对于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也就自生自灭。总之,企业破产,1、债权债务者自认倒霉,2、政府财政的倾注。
从近期袍江一家大型企业倒闭,可见就是这样操作。只是,政府的财政支出不是用在民生,用在这“发财了是个体业主,亏了有政府做垫背”,让纳税人情以何堪?
银行正在酝酿出台保险法,政府不再对银行倒闭进行兜底,这是“自负盈亏”的体现。那么,能不能让在运转的企业,也通过缴纳保险费,出事有保险公司来兜底呢?
的确,让政府做垫背有些不厚道
是啊,做企业的只要贷的到了钱就是富翁。
还有可以信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