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金谷国际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曾多次反映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36号敏捷金谷国际的楼盘不接受市民公积金贷款的问题(12345定单号:2017102301525)。该楼盘于2017年10月21日正常开盘销售第一期的住宅,当天我已认购成功并于一周内已交付房款首期,但开发商声称不接受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做按揭。经查证,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信息处,并没有找到敏捷地产开发商登记备案的记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答复如下: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开发商的一种不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房地产市场不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非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无管理、监督、处罚的职能。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或政策也无这方面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方式属其个体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应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相关法律意见。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分党组)答复: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市民自行与开发商协商处理。2017年10月17日我通过广东《民声热线》栏目了解到,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处长张平公开正式表示,“去年1月份,经过省政府常务会通过,省住建厅联合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印发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实用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里,我们提出了开发商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我对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张平处长的言行不一致表示非常不满意。望佛山市的有关领导能重视此问题,对此情况给予解释并督促开发商马上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和提供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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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2 08:53:53